無線電頻率的使用和管理由國家無線電管理局負責。除無線電管理局明確的免申請頻率外,使用無線電頻率之前都需要向無線電管理局申請。數傳模塊屬于需要申請頻率的類別。
我國分配給無線數據傳輸的頻段是223.025MHz~235.000MHz,通常被行業內簡稱為230MHz頻段。這個頻段屬于通用數傳頻段,需要通過數傳模塊進行數據傳輸的企事業單位都可以向無線電管理局申請使用該頻段的頻率。
鐵路、海事、、氣象等行業獲批了專屬頻率,這些專屬頻率也常用作話音和數據傳輸。
固迪數傳模塊產品覆蓋100~500MHz的頻率范圍。除提供公共頻段數據傳輸產品外,可以為有專屬頻率的行業用戶提供定制功能與性能的產品。
《關于無線電新業務頻率占用費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300號)》是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的關于無線電臺(站)頻率使用的收費標準,當中對頻率使用費的規定是每基站每頻點800元/年,即主站按年收費,從站不收費。下圖為該通知關于無線數據頻段的收費標準部分的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