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容器與反應器 1、可直接加熱 (1)試管 主要用途: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③盛放少量藥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3處。 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不加熱時,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的1/2,加熱時不超過1/3。 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后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堿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 ②干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 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后不能驟冷。 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3)坩堝 主要用途:用于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 ②取放坩堝時應用坩堝鉗。 ③加熱后可放在干燥器中或石棉網上冷卻。 ④應根據加熱物質的性質不同,選用不同材料的坩堝。 2、墊石棉網可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 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 ③用于過濾、滲析、噴泉等實驗,用于氣密性檢驗、尾氣吸收裝置、水浴加熱等。 ④冷的干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涂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CO2氣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 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 ③盛液體加熱時,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2/3,一般以燒杯容積的1/2為宜。 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于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 ②蒸餾燒瓶用于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③圓底燒瓶還可用于噴泉實驗。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 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③不加熱時,若用平底燒瓶作反應容器,無需用鐵架臺固定。 (3)錐形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中和滴定的反應器。 ②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 ③在蒸餾實驗中,用作液體接受器,接受餾分。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定時,只振蕩不攪拌。 ②加熱時,需墊石棉網。 3、不能加熱 (1)集氣瓶(瓶口邊緣磨砂) 主要用途:①與毛玻璃片配合,可用于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 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加熱。 ②將瓶口與毛玻璃片涂抹一層薄凡士林,以利氣密。 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 (2)廣口瓶、細口瓶(瓶頸內側磨砂) 主要用途:①廣口瓶用于存放固體藥品,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不需要加熱)。 ②細口瓶用于存放液體藥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一般不能加熱。 ②酸性藥品、具有氧化性的藥品、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堿性試劑要用橡膠塞。 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 (3)滴瓶 主要用途:用于存放少量液體,其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以防液體流入膠頭。 ②盛堿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 ③不能長期存放堿性試劑。 (4)啟普發生器 主要用途:固—液不加熱制氣體反應的反應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可加熱,也不能用于劇烈放熱的反應。 二、計量儀器 1、粗量儀器 量筒 主要用途:①粗略量取液體的體積(其精度可達到0.1mL)。 ②通過量取液體的體積測量固體、氣體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有10mL、25mL、50mL、100mL、200mL、500mL等規格的,量筒規格越大,精確度越低。 ②量筒無零刻度。 ③量液時,量筒必須放平,視線要跟量筒內液體的凹液面的處保持水平。 2、精密量度儀器 (1)滴定管 主要用途:①準確量取一定體積的液體(可精確到0.01mL)。 ②中和滴定時計量溶液的體積。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酸式滴定管不能盛放堿性試劑;堿式滴定管不能盛放酸性試劑、具有氧化性的試劑、有機溶劑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2)容量瓶 主要用途:配制一定體積濃度準確的溶液(如物質的量濃度溶液)。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頸部有一環形標線,瓶上標有溫度和容器,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500mL等。 ②使用前要檢驗是否漏水。 ③不用來量取液體的體積。 3、計量器 (1)托盤天平 主要用途:用于粗略稱量物質的質量,其精確度可達到0.1g。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稱量前調“0”點:游碼移零,調節天平平衡。 ②稱量時,兩盤墊紙,左物右碼。易潮解、有腐蝕性的藥品必須放在玻璃器皿里稱量。 ③稱量后:砝碼回盒,游碼回零。 (2)溫度計 主要用途:用于測量液體或蒸氣的溫度。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應根據測量溫度的高低選擇適合測量范圍的溫度計,嚴禁超量程使用。 ②測量液體的溫度時,溫度計的液泡要懸在液體中,不能觸及容器的底部或器壁。 ③蒸餾實驗中,溫度計的液泡在蒸餾燒瓶支管口略下部位。 ④不能將溫度計當攪拌棒使用。 三、干燥儀器 1、干燥管 主要用途:內裝固體干燥劑,用于氣體的干燥或接入容器,防止物質吸收水汽或CO2等。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球體和細管處一般要墊小棉花球或玻璃絨,以防止細孔被堵塞 ②氣體從口徑大的一端進入,從口徑小的一端流出 ③用干燥管之前,務必檢查一下干燥管是否是通的。 2、干燥器 主要用途:用于存放干燥的物質,或使潮濕的物質干燥。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很熱的物體稍冷后放入。 ②開閉器蓋時要水平推動。 ③不能使用液體干燥劑(如濃硫酸),一般用無水氯化鈣或硅膠等。 四、其他常用化學儀器 1、酒精燈 主要用途:化學實驗室中的常用熱源。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盛酒精的量不得超過容積的3/4,也不得少于容積的1/4。 ②禁止向燃著的酒精燈中添加酒精,以免失火。 ③熄滅時用燈帽蓋滅,不能用嘴吹滅。 ④需要獲得更高的溫度,可使用酒精噴燈。 2、洗氣瓶 主要用途:用以洗滌氣體,除去其中的水分或其他氣體雜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時要注意氣體的流向,一般為“長進短出”。瓶內加入的液體試劑量以容積的1/3為宜,不得超過 。 3、漏斗 主要用途: (1)普通漏斗 ①向小口容器中注入液體。 ②用于過濾裝置中。 ③用于防倒吸裝置中。 (2)長頸漏斗 ①向反應器中注入液體。 ②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3)分液漏斗 ①分離互不相溶的液體。 ②向反應器中滴加液體。 ③組裝氣體發生裝置。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用火直接加熱。 ②長頸漏斗下端應插入液面以下。 ③分液漏斗使用前需檢驗是否漏水。 (4)玻璃棒 主要用途:常用于攪拌、引流,在溶解、稀釋、過濾、蒸發、物質的量濃度溶液配制等實驗中應用廣泛。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攪拌時避免與器壁接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