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進口劑衛生行政許可批件需報送以下資料:
1、生產企業名稱、的變更:
(1)進口產品須提供生產國有關部門或認可機構出具的相關文件。其中,因企業間的收購、合并而提出變更生產企業名稱的,也可以提供雙方簽訂的收購或合并合同的復印件。文件需翻譯成中文,中文譯文應有的;
(2)企業集團內部進行調整的,應提供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出具的變更生產企業與變更前的生產企業同屬于一個集團的文件;子公司為臺港澳投資企業或外資投資企業的,可提供《中華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或《中華共和國臺港澳僑投資企業批準》后的復印件;
(3)涉及改變生產現場的,應提供變更后生產企業產品的衛生學檢驗報告。劑需提供三批產品的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穩定性檢驗報告;器械應按《產品檢驗規定》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檢驗報告。進口產品,必要時對其生產現場進行審查和(或)抽樣復驗。
2、產品名稱的變更:
申請變更產品中文名稱的,應在變更申請表中說明理由,并提供變更后的產品設計包裝;進口產品外文名稱不得變更。
3、申請其他可變更項目變更的,應詳細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文件。
4、代理申報的,應提供委托代理文件。
以上資料原件1份

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消字號申請規定)
1、按照產品用途使用對象的風險程度實行分類管理。
第類是具有較高風險,需要嚴格管理以保證安全、有效的產品,包括用于器械的高水平劑用器械劑和器械,皮膚黏股,生物指示物、效果化學指示物。第二類是具有中度風險,需要加強管理以保證安全、有效的產品,包括除第類產品外的劑、器械化學指示物,以及帶有標識的物品包裝物、抗(抑)菌制劑。第二類是風險程度較低,實行常規管理可以保證安全、有效的除抗(抑)菌制物外的衛生用品。
同一個產品涉及不同類別時,應當以較高風險類別進行管理。
2、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共和國境內生產,經營的不需要行政市批的第類第二類產品。
3、產品責任單位應當在第類第二類產品上市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進行衛生安全評價,并對評價結果負責。衛生安全評價合格的產品方可上市銷售
產品責任單位是指依法承擔因產品缺陷而致他人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賠償責任的單位或個人。國產產品責任單位為生產企業,委托生產加工時,特指委托方;進口產品的責任單位為在華責任單位
4、衛生安全評價內容包括產品標簽(銘牌)、說明書、檢驗報告(含結論)、企業標準或質標準國產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進口產品生產國(地區)允許生產銷售的情況其中,劑生物指示物、化學指示物,帶有火菌標識的物品包裝物,抗(抑)菌朱劑還向括產品配方,消青器械還應當包括產品主要元器件、結構圖。

“衛消證字"是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只有獲得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才有權生產消毒產品。

申領《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以下簡稱衛生許可證)所需資料:
(一)《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生產場地明(房屋產權或租賃協議)。
(四)生產場所廠區平面圖、生產車間布局平面圖。
(五)生產工藝流程圖。
(六)生產和檢驗設備清單。
(七)質量保證體系文件。
(八)擬生產產品目錄。
(九)生產環境和生產用水檢測報告。
(十)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科院中科檢測遵循《消毒產品衛生安全評價規定》,依據消毒產品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和檢驗規范開展檢驗,出具檢驗報告(含結論),對檢驗數據和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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